近年来,广场舞作为一种大众健身运动颇受中老年人欢迎,但其带来的噪音等问题也让很多市民直呼“吃不消”。今年,市人大代表贠艳丽,市政协委员唐晓声、蔡爱东,分别提出了规范广场舞的建议。 唐晓声在《关于规范广场舞、建设文明社区的几点建议》中提出,“随着广场舞队伍的不断扩大,广场舞者与附近住宅区群众的矛盾日益尖锐,妥善解决两者间的矛盾对于社会稳定尤为重要。”他提出了解决方案:第一、完善噪声管理体系,让矛盾解决有据可循;第二、指定广场舞场所,规范广场舞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广场舞的场地和时间进行规范,正确引导广场舞;第三、居委会介入调解,构建和谐社区。 贠艳丽则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广场舞的时间、音乐种类(拒绝恶俗)、噪音分贝进行规定,特殊时段,如中、高考期间需禁止。蔡爱东认为,要解决好广场舞问题,需要政府、社区、广场舞爱好者三方共同努力。 针对3人提出的建议,市文广新局会同市公安局、文明办、城管局、体育局、民政局等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商规范广场舞管理办法。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严旭华建议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尝试实行广场舞活动组织登记制度。由街道文体中心工作人员或社区体育指导员负责,会同社区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本区域内广场舞队伍提出统一管理,并与广场舞组织者(负责人)签约,重点规定每个广场舞队伍日常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噪声控制、安全措施等。服从登记管理在册的广场舞队伍,将得到文体中心设备和技术支持,每年可给予一定的器材维护或活动经费。同时,聘请社区体育指导员为广场舞的主要联络员和指导者。 今年,市体育局将在全市100个健身服务示范点实行时间、地点、项目、人员“四固定”。 针对因广场舞引发的报警求助,公安部门将及时出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由环保部门现场对音量大小进行检测。对于确实存在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案件,公安部门依法制止;对于占道跳舞、乱停车辆等行为,由城管部门进行现场教育整改。市文明办则将“科学锻炼、文明健身、爱护设施,不影响别人休息”倡议内容纳入《我爱我家——2014常州市民文明手册》,并已发放到市区60万户家庭。 市文广新局、体育局还将积极筹建常州市广场舞协会,制订协会章程,建立专门的社会组织协调和管理广场舞活动,促进广场舞健康发展。 吴同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