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11月1日上午,全市两级法院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本次集中宣判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为:新北法院审理的“潘祥立等七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丁增飞等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金坛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卫俊等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武进法院对审理的原陆川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的漏网分子徐善清以及原朱香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漏网分子陈习康也一并进行了宣判。 集中宣判共有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68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371.7万余元。 新闻发布会上,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已审结涉黑恶案件24件,判决涉黑恶犯罪被告人131人,其中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6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30%。同时,对103人附加适用财产刑,其中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人,判处罚金共计837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656万余元。 来源:CBS新闻中心 |